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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速讯:眉山亲兄妹百万土地补偿款之争……

2023-04-29 00:15:48 快乐眉山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仁寿法院视高法庭(天府新区眉山片区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外嫁女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纠纷案。政协委员以及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司法所、社区等50余名工作人员和群众旁听了庭审。

亲兄妹百万土地补偿款之争 

原告胡某秀与被告胡某林系兄妹关系,与被告胡某强系婶侄关系,系仁寿县视高街道某社区某组(原为仁寿县清水镇某组)村民。1993年,原告胡某秀结婚成家将自己的户口婚迁至黑龙滩镇某村,日子一直风平浪静。


(资料图片)

2021年,视高街道某社区因修建视高湖-南天府公园被征地拆迁,被告胡某林和胡某强两户的家庭土地全部被征收,被告胡某林和胡某强两户领取土地补偿款100多万元。原告胡某秀认为被告胡某林、胡某强领取的土地补偿款中有自己的自留地和荒山土地补偿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返还相应的土地补偿款。

考虑到视高片区因城市发展土地大规模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土地拆迁纠纷案件,这个案子不仅关系到原、被告之间的家族亲情,更关系到片区内类似案件的化解处理,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次多方了解情况。

村委会的矛盾证明     

起诉时原告胡某秀提供了一份村委会证明,证明胡某秀在村上还有自留地和荒山2.741亩。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庭前法官多次到该社区调查了解其生活和家庭土地承包情况,同时到胡某秀迁出前的社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村民小组土地分配政策。

临近开庭,被告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明,内容是该社区证实原告胡某秀的土地数据没有经过村委会核实,也未出具过胡某秀的证明。开庭在即,承办法官收到村委会的两份完全矛盾的证据后立即进行比对,经比对章印一致,不存在伪造的可能。对于案件的关键证据出现了完全矛盾的情况,情况变得相当棘手。

为了查明真相,承办法官再次前往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工作人员解释胡某秀的证明内容系当事人打印好了才拿过来盖章的,对于内容没有进行过核实的。承办法官当即向社区建议开具证明要慎重,要正确履行村委会职权职责,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多元解纷促和解   

案件中出现的矛盾证据,充分体现出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承办法官向领导汇报后,分析该案件具有普遍的法治教育意义,遂立即与眉山天府新区政法委取得联系,沟通协调后决定对该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眉山天府新区政法委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乡镇政法委员、司法局人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巡回审判庭审观摩。

庭审中,被告胡某林情绪激动,他向法官陈述和原告胡某秀是亲兄妹,双方平时也没有其他矛盾,就是因为拆迁款的事情,妹妹胡某秀心有怨气也应该直接先找他商量,而不是直接起诉到法院。了解到此种情况后,承办法官蓝林为了减少矛盾激化,彻底解决纠纷,决定在庭审中以调解为主。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安抚疏导当事人情绪,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双方从亲情和法律两个方面考虑问题,互相做出让步,不要因为纠纷伤害了亲情。随后,又邀请文贵调解室调解员、村干部参与调解。法官、调解员、村干部联合起来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对双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进行分析解答,逐渐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后,在法官、调解员、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二被告一次性支付胡某秀土地补偿款40525元,二被告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

此案审结仅仅用了15天,是仁寿法院充分运用“调、审、执、宣”四位一体综合工作法,积极推广巡回法庭,变“坐堂办案”为“送法上门”,实现又好又快办案,实质化化解矛盾的典范。下一步,仁寿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的能动效应,提升审判效率,大力推行“诉前调、诉中调、执行调”,联合街道、社区等机构加大调解力度,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政协委员点评

政协委员傅荣

此次庭审严谨规范、纪律严明、秩序良好,充分体现了法院“深入基层、为民送法”的审判工作作风,庭审过程中很好的保障了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也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政协委员薛莉萍

此次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边,不仅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评析 

本案实质上是外嫁女承包地征收补偿案件,对于外嫁女能否分配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司法实践中存在认识不一致问题。而广大农村地区也普遍存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观念,若允许外嫁女参与分配本村承包地征收补偿款,会导致集体人员膨胀、集体资产分配稀释,从而遭到本村村民排斥。因此,在审理外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准确认定外嫁女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及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益。另外,要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社区、调解室等参与协调,实现调解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结合,鼓励专业化调解机构参与“诉前调、诉中调、执行调”,以便更好在地方经济发展引发的大规模土地拆迁中各类民事主体的利益平衡与保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仁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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