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集中解读了《办法》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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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办法》修订的背景,市场监管总局方面称,主要是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以下称“婴配”)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健康,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牧场”“母乳化”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
作为婴幼儿的“口粮”,配方乳粉质量关系着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6年,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显著提高。随着需求不断上升,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对配方注册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明确禁止变相分装,以及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等。
同时,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办法》明确要求,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禁止标识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等内容。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
“监管部门对产品宣称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以避免出现企业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而这种‘查缺补漏’式的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婴配粉行业的门槛;另一方面,这一修订也是对奶粉产品和技术创新的一种鼓励。”乳业分析师、中国农垦乳业联盟经济专家组组长宋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办法》还加大了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以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二十万元。此外,鼓励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
“《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投入研发创新,承担主体责任,更新换代更丰富的产品。”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认为,《办法》以行业健康发展为导向,结合审评审批工作实际,在企业研发生产、现场核查情形、违法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或促进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在提高准入门槛的同时,新版《办法》进一步鼓励研发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办法》指出,鼓励企业集团研发,对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控股子公司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企业集团充分评估后,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均可配方调用;缩短办理时限,将检验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补发证书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增加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取消注册证书载明事项中的“法定代表人”事项。
“《办法》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开展配方注册工作。”菲仕兰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质,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食品产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朱丹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体现了国家对于婴幼儿奶粉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的战略思路,随着《办法》的落地,对整个产业结构的提升,婴幼儿营养更科学、更合理、更精准的顶层设计,让整个中国的婴配奶粉行业步入一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
那么,《办法》的实施将会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宋亮称,从行业整体看,中国乳粉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前十家企业从生产、分装到流通都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体系,《办法》的施行预计不会对头部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未来将通过规范中小企业,促进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办法》修订结合实施过程中的行业关注点,进一步明确规范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投入研发创新,承担主体责任,更新换代更丰富的产品。”厉梁秋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