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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王琰)7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2023年示范农家乐和示范民宿评选工作。
评选将在全省评出一批基础条件完备、经营效益较好、服务质量优质、带动能力较强、产品特色突出、管理规范有序的农家乐和民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民宿、农家乐的品质提升、服务提质、效益提高,带动城乡居民就业增收,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评选对象为在贵州省内登记注册,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经营2年以上,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的农家乐和民宿。2022年已经被评为示范农家乐、示范民宿的,不再参评。
评选有市场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市场主体需在2023年8月10日前,向县级文旅部门提交申报资料,经县级审核、市级推荐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采取集中审核、经营户路演、暗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市州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示范农家乐和民宿建议名单各50个,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确定为示范农家乐、示范民宿。
获得贵州省“示范农家乐”称号的,每户奖励5万元,获得贵州省“示范民宿”称号的,每户奖励10万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李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