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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屋可提可贷的政策是不是结束了?
没有。根据《关于延长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4号),“新购房屋可提可贷”的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2023年12月31日前,凡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本年度未就其他条件办理过公积金提取,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