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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洁
4月7日,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消息,为持续提升定向发行产品投资交易便利、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加强定向投资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人分层制度安排,交易商协会已于近期完成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名单》(以下简称《名单》)评估更新,于4月7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指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专项机构投资人和特定机构投资人(如有)发行、并在定向发行文件约定的定向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
据悉,本次是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一次更新《名单》,更新后的《名单》共包含529家机构,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市场覆盖度进一步提升,名单内投资人各月末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量较上次更新提升近6%。二是覆盖主要成熟投资人类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基金、外资等各类投资人。同时,此次更新还调出了部分实际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活跃的投资人,《名单》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被调出的机构满足条件可再次申请或经定期评估成为专项机构投资人。暂未纳入《名单》的机构可作为特定机构投资人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由主承销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履行投资人加团流程。
更新后的《名单》可有效满足各类投资人对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需求,充分发挥投资人群体在推动定向发行市场纵深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直以来,交易商协会持续做好制度、机制和产品的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在定向发行中,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投资人分层、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申请成为专项机构投资人,持续加强定向投资人队伍建设。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持续优化定向发行机制安排及定向投资人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定向发行市场活力,持续提升银行间市场多层次制度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编辑 田冬)